近日,洮河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非法狩猎案、旦某某某盗伐林木案两起案件在洮河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洮河林区检察院派检察官支持公诉,并组成跟庭评议小组进行跟庭评议。
评议组全程旁听了案件庭审过程,庭审后召开庭审评议会,从起诉书质量、出庭规范、出庭中讯问、举证、质证、辩论能力、办案质量等进行了全面评议,并认真细致填写了《出庭案件跟庭评议表》。大家一致认为公诉人仪表仪容规范,能够针对案件的重点和争议焦点制定详细的出庭预案,举证质证条理清晰,答辩重点突出、说理充分,用语表述准确。对进一步提升公诉能力、增强庭审掌控能力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自《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出台以来,洮河林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跟庭工作强化办案指导、提升办案质效的作用。从强化领导责任、突出跟庭重点、规范过程管理三个方面为抓手,成立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刑检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提升出庭能力领导小组,带头落实跟庭制度;制定《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甘肃省检察机关出庭案件跟庭办法>的实施方案》,细化跟庭案件范围,推进跟庭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出庭案件跟庭评议表》,规范跟庭评议标准,对检察官庭审情况进行详细综合评价,切实做到真跟庭、真评议、真提高。
持续加大跟庭指导评议力度,通过“一对一”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对庭审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检察官,帮助总结经验、分析不足,有效提升检察官庭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