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近日,洮河林区检察院就一起盗伐林木案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具结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由于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办案人员提前通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到场,并告知被告人可以就本案的犯罪事实、适用法律、量刑建议等可以向值班律师咨询。签署之前,检察官首先出具《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向犯罪嫌疑人解释认罪认罚的要求、具结程序、相应的法律后果等相关规定,在确认被告人已明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基础上,就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起点、基准刑、从轻从重情节,以及量刑建议的计算过程做了进一步详细说明,值班律师向犯罪嫌疑人补充说明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官围绕案件基本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适用等方面充分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的意见。在检察官释法说理后,犯罪嫌疑人和值班律师对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和量刑建议均表示无异议。在值班律师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程序结束后,技术人员将此次同步录音录像数据资料刻录成光盘,交由案件承办人员妥善保管、合法使用。案件办结后,将由案件承办人随案归档。
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以“镜头下办案”促进全体办案人员规范检察履职行为,着力提升释法说理、精准量刑等综合能力,让案件经得起“镜头”的考验,让“镜头下办案”可感可触可见,全面提升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