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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建议”消除安全隐患

时间:2022-11-02 15:48:45 来源:  作者:洮河林区院 赵慧 点击数:

近日,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就洮林小区一室发生液化气泄漏闪爆事件,向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甘肃省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发出检察建议。

2022年6月1日,卓尼县洮林小区一室发生液化气泄漏闪爆,造成该单元2人不同程度受伤。事件发生后,洮河林区检察院检察官对液化气闪爆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拍摄部分闪爆现场照片,从周围住户处了解闪爆发生时住户们的感受和闪爆发生的一些情况。7月份,检察官了解到洮林小区的建设和管理单位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对闪爆事故处理情况,调取了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聘请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做出的:《卓尼县洮林小区12号住宅楼三单元202室液化气泄漏闪爆事情对建筑物影响的调查检测报告》。并对洮河辖区保护站、林场、林务所等站点使用电器设备、易燃装饰物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进行了实地检查。

为杜绝洮林小区液化气闪爆等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小区住户液化天然气使用及辖区各护林点站用煤用电等安全事项的管理,洮河林区检察院依法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各管护中心对所辖保护站、林场、林务所等站点用煤用电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煤炉取暖中煤烟倒灌、变电设施及线路老化、电线杂乱连接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完善,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用煤用电安全。

洮河林区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能动履职,优化监督方式,建机制、作指引,有力推动了主管行政机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筑牢安全“警戒线”,群策群力携手共同助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