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2026年5月9日中共甘肃省委“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日,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文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委专题协商座谈会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深刻领会省委关于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湿地保护、林草资源管护、有害生物防控、自然保护地建设等重点部署。
为深入学习贯彻2026年5月9日中共甘肃省委“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协商座谈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近日,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座谈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具体举措。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文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委专题协商座谈会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深刻领会省委关于黄河流域生态治理、湿地保护、林草资源管护、有害生物防控、自然保护地建设等重点部署。

会议指出,洮河作为黄河上游重要支流,是黄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的关键组成部分,洮河林区检察院作为服务保障黄河上游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地处生态保护一线,肩负着守护林区生态、护航黄河安澜的重要法治职责。全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座谈会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立足“四大检察”职能,主动融入流域治理大局,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筑牢洮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会议强调,要紧扣省委工作要求,聚焦生态保护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发力,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构建全方位、全链条、立体化生态司法保护格局。
一是以刑事检察为利剑,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始终保持对涉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污染水体、破坏水土保持等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依法快捕快诉、精准惩处。坚持惩治与修复相结合,积极适用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土地复垦等生态修复措施落地见效,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是以民事检察为支撑,维护生态环境民事公共利益。加强对涉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办理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民事侵权监督案件。积极开展生态领域支持起诉工作,为受损集体和个人提供司法帮助,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环境权益,引导市场主体、经营主体履行生态保护民事责任。
三是以行政检察为抓手,促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聚焦林草、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监管领域,监督纠正监管缺位、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等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推动生态环境监管落到实处。
四是以公益诉讼检察为屏障,守护流域生态公共利益。紧盯水源涵养区、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林地草原等重点区域,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常态化开展线索排查、实地巡查和专项监督,综合运用磋商、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推动解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化跨部门协作,健全与公安、法院、林草、水务等单位联动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强大合力。
五是以社会综合治理为依托,构建长效共治格局。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结合办案开展类案分析、风险研判,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深入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教育,进林区、进乡村、进站点普及黄河保护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联防联控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司法保障的生态治理共同体。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提升履职本领,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际行动。要立足洮河林区检察实际,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创新实践,不断提升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检察使命,以检察担当守护好洮河两岸绿水青山,为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洮河林区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