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能动履职、能动担当、能动服务大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与公信力,5月8日,洮河林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别邀请听证员、值班律师、侦查机关办案人员参会,案件当事人到场参加听证。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首先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事实、证据情况、法律适用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阐明了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对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资源造成的危害后果。结合拟不起诉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数量、价值和捕捞方法、工具等因素,综合考虑拟不起诉人表示愿意接受行政处罚等情节,认为该案情节轻微。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侦查人员就案件侦查经过、取证细节及案件办理相关情况作补充说明;值班律师从法律专业角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各位听证员认真听取案情介绍,围绕案件事实、情节认定、法律适用、生态修复等关键问题逐一提问、充分评议,结合社会公序良俗和生态保护要求,独立发表了客观公正的听证意见。参会人员一致认为,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严重破坏流域水域生态平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从严规范处置,同时要坚持法理情相融,做好以案释法、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禁渔护渔、生态保护法治意识。通过听证评议,一致同意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
此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公开听证,既是检察机关主动阳光司法、以听证促公正的生动实践,也是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洮河院将持续把公开听证融入办案全过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以公开赢公信、以公正护民生;同时持续加大水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筑牢辖区水域生态安全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