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就吸收洪倩同志为预备党员召开党员大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付彦宏主持。
会议严格按照组织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进行。首先学习了《党章》和《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中施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实施意见》。其次,洪倩同志向党组织汇报本人在预备期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并表明自己真诚坚定的入党决心。随后,入党介绍人针对发展对象在考察期内的表现,向党支部作了相关介绍,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全体与会党员讨论发表意见,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一致同意接收洪倩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最后,党支部书记提出要求:希望洪倩同志时刻用党章党纪要求自己,约束自身行为,在工作中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滋养初心,引领使命,要结合全院工作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充分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的战斗堡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