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请示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机关党委批准,洮河林区检察院党支部于3月5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在选举过程中产生了新一届的支部委员会。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立即召开了第一次支部委员会议,直接等额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并对各委员进行了分工。
会上,当选的支部书记代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表态发言,将带领新一届支部班子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创新务实,勇于担当,抓好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三是提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的质量。四是积极做好党建工作,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创新党建工作。五是将在院党组和分院机关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砥砺前行,“以“强政治、抓管理、增本领、转作风、严纪律”为中心,不断强化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奋力推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文龙同志对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希望:新当选的支部委员会不负党员们的信任和期望,围绕检察业务中心工作,努力构建融合型党建工作新格局,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作风,开拓创新、赓续前行,全力以赴履行好职责,服好务,不断开创党建新局面,谱写党建新篇章,为林区检察事业高质效发展奋楫扬帆、再启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