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洮河林区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认真学习了高检院《关于三起高检院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及相关办案负面案例。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龚文龙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是不断提升站位,以检察内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深入剖析成因及吸取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持续巩固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明纪律规矩,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以案为镜,对照自省,痛定思痛、引以为戒,自觉坚守自律底线,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严于律己,防微杜渐,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始终保持廉洁本色。
三是以案促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如实记录填报重大事项,强化日常的专项检查,强化责任担当,准确把握交往界限,把好人情关、交友关,从小事小节上加强约束、规范自己,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切实做到“逢问必录”,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推进“三个规定”落地落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