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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林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核查

时间:2022-12-12 16:12:31 来源:  作者:洮河林区院 赵慧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近日,洮河林区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到卓尼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项核查。

核查中,采取“调阅档案”方式,对在卓尼县区建档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检查,对于无法到现场检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天水市秦州区司法局、广河县司法局、合作市司法局、临潭县司法局、碌曲县司法局,通过微信、电话联系,逐一进行社区服刑人员详细信息核实。并对2018年起建立起的社区矫正人员台账进行全面整理,摸清社区监外执行人员底数。还对2019年至2022年被洮河林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尚未解除社区矫正的20件20名社区矫正人员档案进行细致检查,通过集中核查数据,及时了解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思想状况、公益劳动情况。

此次核查,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的监管行为,强化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完善了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互联互通工作的衔接机制,有效的避免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的发生,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水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