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林区检察院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检察理念,扎实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近日,洮河林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深入洮河自然保护区、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公益诉讼法律监督力度,开展为民办实事,公益诉讼宣传活动,切实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提升群众满意度。

2020年度刑附民公益诉讼5案宣判后由于处于冬季,“补植复绿”林地树苗栽植无法进行,办案检察官对宣判案件建档立卡,做到执行案件底数清,准确掌握基本情况,与洮河自然保护区、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单位及时沟通协调商讨,落实补植地块、苗木规格、栽种方式、管护方法、确定补植时间。今年5月,洮河林区植树正当时,办案检察官深入辖区洮河自然保护区、尕海则岔自然保护区对刑附民公益诉讼的执行的补植复绿基地进行了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做好执行人的补种工作,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补植现场进行指导检查、测量、核实,积极为 “补植复绿”到位排忧解难。检察官还认真核实自然保护区内采矿企业临时占用林地许可、采矿许可证、森林防火措施等情况,对林区重点道路、林缘区竖立的保护环境宣传牌维护进行清理察看,全面统计了辖区采矿、防火、补植复绿栽种、警示宣传等数据,为后续检察监督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与保护区内的职工群众面对面进行座谈交流,开门纳谏 真诚听民意,从服务发展大局、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等方面开门见山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听取林区群众呼声,充分了解群众所思所盼。向林区群众、职工开展公益诉讼普法宣传,立足检察工作实际,解答了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全力解决群众的愁难急盼,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