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林区检察队伍,近日,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纪律教育月”活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晓文主持,全体检察干警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活动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对全院纪律教育月各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是加强政治建设、锤炼过硬作风的重要举措,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纪律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部署要求上来。要紧扣《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坚持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把纪律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党组领学、支部研学、个人自学、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自查自纠。立足林区检察履职实际,聚焦办案规范、司法作风、廉洁从检等关键环节,全面查摆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见底见效。三要紧扣林区主业,推动学用结合。将纪律教育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法律监督、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深度融合,以严明纪律护航林区生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四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落实。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规守纪、带头查摆整改,各部门协同发力,检务督察全程跟进,确保纪律教育月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