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洮河林区检察院党组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龚文龙主持,中心组成员参加。

会议指出,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把学习《条例》作为党组和支部当前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学习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二是时刻牢记党的纪律,把党规党纪牢牢刻印在心上,规范自己的言行,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党章党规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