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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林区院在国家宪法日召开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0-12-07 14:16:47 来源:  作者:洮河林区院 王建铭 点击数:

    124,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4日上午,洮河林区院全体干警在举行宪法宣誓活动后,下午又召开公开听证会,就拟不起诉的一起盗伐林木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卓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代表、值班律师、村委会代表以及犯罪嫌疑人参加听证,该院副检察长付彦宏主持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情况进行了介绍,南某某为了给家中修房,擅自携带油锯、斧子等作案工具非法进入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盗伐林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在案发后能够主动投案,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一款之规定,属于自首。在公安侦查与本院审查起诉中均接受认罪认罚,并自愿进行生态修复,该院拟对南某某决定相对不起诉。经过讨论,人民监督员、听证评议人认为,南某某盗伐林木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情节,家中有长年病重的子女,全部同意该院拟对南某某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落实了高检院“能听证、尽听证”的工作要求,为依法推进检务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证会后,人民监督员等听证入员在副检察长付彦宏陪同下参观了该院党员活动室和办公楼基础设施建设,了解了相关办公办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