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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河林区院审查起诉一起涉嫌非法狩猎案

时间:2020-11-16 11:12:45 来源:  作者:洮河林区院 魏素文 点击数:

    近日,洮河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了一起由甘肃省森林公安局太子山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马某某来等四人涉嫌非法狩猎案。



       今年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疫情,再一次拉响了野生动物保护的警报。野生动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也成为洮河林区检察院公益诉讼的一项重点工作,打击非法猎杀野生动物,不仅只是检察机关的责任,也是全人类共同的社会责任。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施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捕猎、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该案受理后,洮河林区院办案检察官将刑事、民事公益诉讼进行同步审查,认定马某某来等四人的行为违反国家狩猎法律法规,采用禁用的网捕方法狩猎野生动物,不仅违反法律,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造成了当地野生动物的减少,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应当就野生动物损害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检察官温馨提示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绝不仅仅是为了追究被告的法律责任,根本目的是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保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珍惜资源,减少污染,保护动植物,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