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至31日,洮河林区检察院积极派检察干警参加由洮河生态建设局联合公检法在大峪、羊沙、冶力关辖区开展以“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护林防火和法制宣传活动。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在三天的宣传里,检察干警们协同联合宣传组先后深入乡镇街道、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寺院,对过往车辆、游客、放学途中的小学生发放宣传单、物品,细致通俗的宣传讲解森林防火条列、放火罪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法规、清明期间防火祭祀注意事项等内容。每到一处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播放录制的专题音频,并详细解答大家提出的相关疑问,检察院干警结合办理的涉野生动物案件,从破坏野生动物相关犯罪的入罪标准、禁用方法、禁用工具、刑罚裁量等方面逐一向林区职工、群众进行讲解,对乡镇餐馆服务人员讲解保护野生动重要性和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行为,鼓励村民积极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助力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犯罪。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永远在路上,宣传活动进一步呼吁群众自觉增强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树立健康、绿色的生活理念,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环境,实现人与动物、大自然的和谐共生。洮河林区进入春季防火期,一年一度的春播耕种在即,加之清明临近,森林防火是每个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林区严格禁止野外用火,严禁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炭、烧灰、烧田坎草、烧秸秆等生产性用火,严禁火种带入林区,严禁林区吸烟,上山野炊,宣传活动促使农牧民群众自觉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达到群防群治的效果。







在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车辆60台次,参加宣传活动人员240人次,悬挂横幅12条,张贴甘肃省森林草原禁火令20张、摆放森林防火、禁种铲毒宣传展板20块、发放宣传单(册)2000余份,音频播放累计10小时,出动无人机宣传拍摄6次,发放火警电话联系卡500张,受教育群众达1.9万人次,使“保护森林资源,共建绿色家园” 理念入心入脑,提高了林区广大职工及农牧民群众爱林、护林、守法、遵纪的意识,齐心协力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同的生态林区!

